浏览207次 1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3 22:04:23#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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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博士后经费合理使用,严格管理,参照省内其它工作站的做法并结合本站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使用
博士后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科研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添置小型必备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试剂和租用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及复印、上网费、科研成果鉴定费等。仪器、试验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产权归总局所有,由博管办代为保管。
(二)生活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出差补助以及按规定享受的其它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困难补助、探亲旅费等。
博士后的工资标准,按事业单位副研究员工资四档执行。福利标准与博士后所在研究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工作站在安置博士后配偶时,如有经费困难,可以从博士后经费中每月提取不超过200元用做补贴。
不需要提供住房的,每月发给不少于1000元的住房补贴。
(三)博士后管理经费。按照国家规定,博管办每年从博士后经费中提取3%左右用于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用于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所购置必需的设备和办公用品,进出站考核、开题报告会的专家咨询、鉴定费,小型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宣传印刷以及其它图书资料等项费用的开支。
(四)联合培养费。按照有关规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须与博士后流动站共同培养博士后,所需培养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协商确定。
二、经费管理
(一)博士后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博士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购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支出超过2000元的,须由博士后本人申请,总局博管办批准。
(二)博士后经费实行报帐制。博士后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费用,由博士后本人填写总局财务处统一印制的《费用结算单》、《差旅费报销单》等,经博管办主任审批后到总局机关财务科报帐;博士后工资由总局机关财务科代发;博士后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由博管办主任审批后使用。其它经费使用手续按总局财务规定办理。
(三)博士后经费从博士后实际进站的当月起按规定审核使用,直到2年工作期满出站为止。博士后出站时未使用完的经费,可转入下一年度,由博管办统一掌握,严格管理,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础建设工作。
(四)博管办每年年终将博士后经费的使用明细和总结报告上报总局财务部门。同时接受上级有关业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一)博士后经费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博士后根据科研工作需要购买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支出超过2000元的,须由博士后本人申请,总局博管办批准。(二)博士后经费实行报帐制。博士后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费用,由博士后本人填写总局财务处统一印制的《费用结算单》、《差旅费报销单》等,经博管办主任审批后...
- 它们在经费下发方面可能扮演支持角色,确保经费能够被合理使用于博士后的日常开支和科研活动。财务部门则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账务处理,确保经费的透明和准确。科研管理部门关注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经费用于符合项目要求的研究工作。项目管理部门则专注于特定项目的经费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不同组织机构...
- 第三条 博士后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管理工作活动经费等项开支。第四条 管委会办公室、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站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暂行规定。第二章 经费来源第五条 根据国发〔1985〕88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科委、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报告...
- 第九条规定,受资助单位需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资助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需提交工作总结、科研成果和经费决算报告。第十条和第十一条针对特殊情况进行了处理:若博士后研究人员无法参与项目,将终止资助并收回资金;若单位未能履行项目合同,资助也将被终止并收回。第十二条着重说明了资金使用的严...
- 1.日常经费资助由流动站、工作站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经设站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向所在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园区管委会及园区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2.科研活动资助由博士后(青年英才)本人提出申请,经设站单位(属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