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30次 2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3 22:55:31#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现将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由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共同修订,由人事部颁布,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博士后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现将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 事 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由国家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共同修订,由人事部颁布,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关于印发《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博士后设...
- 第六条,省级政府的人事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博士后管理工作,他们通过设立由人事部门主导,包括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在内的协调机制,根据地方特色制定独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经过人事部的批准,省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可以处理设站申请、工作评估、人员进出站手续以及登记注册等事宜。国务院的其他部委及其直属事业...
- 第五十七条:各地省级人事部门、国务院相关部委及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以及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需根据自身地区和部门的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关于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部所有。第五十九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本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原先于2002年2月1日实施的《博士后管理工作...
- 第五条 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第六条 ...
- 确保其遵守国家博士后工作政策;制定和实施本市博士后管理具体规定;处理博士后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以及其他博士后管理相关工作。天津市人事局还设有一个专门机构,即天津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简称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博士后工作办公室位于天津市人事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