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146次 1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6 02:02:50#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为学校申硕工程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稳定、引进、培养、提高”的人才工作方针,结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凡符合教师条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校讲师以上职称),根据其所学专业,充实到相应教学院系教学队伍(含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中,不受编制限制。二、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适当对口安置。学校直属单位、教辅部门、研究咨询机构要优先接收,不受编制限制。三、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从事文书、资料、档案等教辅管理工作,原则上安置到博士、教授所在院系管理岗位,不受编制限制。四、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如果没有财政编制,需要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录用考试,录用后原则上安置到学校后勤集团服务岗位。五、为了压缩行政管理编制,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不符合机关进人条件的,原则上不安排在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少数特聘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有行政管理背景,本人要求进机关,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安排到机关职能部门。六、各用人单位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引进人员条件及其配偶的安置要求,人事处要提前介入拟引进人才的配偶安置工作,尽可能减轻学校安置负担,鼓励各用人单位参与引进人才的配偶安置协调工作。七、对拒不接收安置的单位,学校将冻结其编制,其工作人员只减不增,并在学校年终分配中取消其补编待遇。
- 三、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够从事文书、资料、档案等教辅管理工作,原则上安置到博士、教授所在院系管理岗位,不受编制限制。四、引进博士、教授的配偶如果没有财政编制,需要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招聘录用考试,录用后原则上安置到学校后勤集团服务岗位。五、为了压缩行政管理编制,引...
- 法律分析:(一)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实行“人事代理”形式的安置。 (二)博士配偶具有普通高等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下者,实行“合约”形式的安置。 (一)本人申请。 博士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配偶基本情况,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配偶无工...
- 优化的政策加大了人才配偶安置的解决力度,扩大了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都涵盖在内,且明确了随迁配偶的安置岗位类型可参照原工作性质统筹安排,相当于给人才吃了一颗“定心丸”。配偶安置不仅是为人才减负的举措,同时也通过“引进一位,带动一双”来实现叠加式的引才效应。3...
-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分配。1、接收的一般专业的博士,原则上不解决配偶的工作安置问题。2、引进的在学科建设和招生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高级军事人才,其配偶的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落实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待遇。3、大学应当协调和安排引进高层次人才稀缺的专业和他们的配偶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以上从事教...
- 在博士后期间,个人的户口无法办理迁移,同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也不允许随迁或办理进京投靠落户。不过,博士后人员的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随同就读,这为他们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工作期满出站后,如果被北京地区单位接收,就可以凭借相应的文件材料,为博士后本人及配偶、未满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