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85次 1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3 00:06:55#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第十八条 对于国内外有卓越成就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在特殊情况下,可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商定授予事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会成员主要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教授中遴选,并有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成员名单经校长同意,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学科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配专职或兼职秘书一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第二十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审核批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二)审核批准硕士学位授予名单;(三)审查并做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四)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五)审定本校有关学位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六)批准设立、撤销或审核上报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七)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八)做出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和指导教师资格的决定;(九)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相关事宜。第二十一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一)审查并提出学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二)审查并提出硕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三)审查并提出博士学位授予建议名单;(四)审查并建议设立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五)审查并建议批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六)审查并批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七)审查并批准本科生教学计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八)审查学位论文评阅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九)研究并提出学位授予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有争议的问题的处理意见。
- 第十八条 对于国内外有卓越成就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以授予名誉博士学位。在特殊情况下,可由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商定授予事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三年。委员会设主...
- 授予学位的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第三条 凡是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工作细则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除了履行经批准的与国外大学联合培养协定之外,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 第四条 本科生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可授予学士学位。第五条由各院系对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
-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
- 2023年,学校进一步扩大了名誉校董的队伍,授予黄涛北京大学名誉校董称号。黄涛先生是一位杰出的企业家,他在商界取得了显著成就,同时也在公益事业上投入了大量精力。他的加入,为北京大学带来了新的活力和机遇。北京大学名誉校董们通过各自的渠道和平台,积极传播科学精神和人文理念,鼓励学生追求卓越,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