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91次 1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3 18:23:03#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硕士学位。第七条 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学习成绩、指导教师学术评语、论文评阅人的评议书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等有关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批准,可获得硕士学位。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硕士学位课程包括以下三类: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3.一门外国语。必修课成绩达70分为合格, 选修课成绩达60分为合格。第一外国语必须通过水平考试或达到免修条件,才能取得相应的学分。硕士研究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 第二条 本校授予的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及专业学位授予。授予学位的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第三条 凡是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可按本工作细则规定申请相应...
-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宽广的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通过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授予博士学位。第十条 申请博士学位的研...
- (一)审核批准学士学位授予名单;(二)审核批准硕士学位授予名单;(三)审查并做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四)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五)审定本校有关学位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六)批准设立、撤销或审核上报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七)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及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八...
- 第四条 本科生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可授予学士学位。第五条由各院系对所依托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逐个审核其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校...
- 如北京大学近期只采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形式。所授课程均为申请硕士学位所需的学位课程,对考试起到助学和辅导作用。它是非学历教育,不与研究生教育的学历、学位挂钩,既不是“申请学位班”,也不是“研究生班”。符合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可作为申请学位的课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