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67次 2个回答 更新于 2024-09-20 07:58:23#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文件规定:
(1)申报条件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申请设立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②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③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④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2)申请程序
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院士和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申报博士后工作站的通知,组织全省的申报工作;
②各单位接到申报设站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的条件、范围、组织程序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各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并组织初评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经专家评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 - 向当地地级市的市委组织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