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浏览392次 5个回答 更新于 2024-12-23 21:35:09#精选# MBA微课、MBA研修、MBA学位
  • 为适应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对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应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我校招收合格研究生在体格上把好关。

    二、组织领导

    校医院、研究生院以及各院(系、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领导工作。体检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程龙献

    副组长:范华汉 张桂清

    成 员:魏春丽 罗 敏 各院(系、所)教务员

    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依据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制定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见附件)并贯彻执行。

    2、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及入学工作情况制定研究生招生体检时间表,协调校医院、各院(系、所)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工作。

    3、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体检争议,必要时由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组织校外权威医疗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终局复检。

    三、校医院作为研究生招生体检的具体实施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对招生体检的医师进行培训、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按照研究生招生体检时间表组织落实全校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合格、不合格、进一步复检)。对体检中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复检的考生,由校医院安排复检,并作出复检结论。

    (四)将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各院(系、所)及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在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妥善处理体检争议和纠纷。

    (六)遵守职业道德,保护受检者的隐私。

    (七)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该年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进行总结并通报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

    四、研究生体检程序如下:

    1、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制定体检时间表;校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各院(系、所)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布体检时间表。

    2、参加招生复试体检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照片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参加入学体检的考生持1寸照片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校医院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情况及时通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各院(系、所)。同时,各院(系、所)到校医院领取体检合格考生体检表。

    4、对体检中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复检的考生,由各院(系、所)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校医院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校医院对复检的考生给出明确复检结论并及时通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院(系、所),由各院(系、所)通知考生。

    五、研究生体检结果处理办法如下:

    1、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招生复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发现有疾病,在短时间可以治愈但暂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经治疗康复,于次年三月份经学校医院复检合格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跟当年新生同时办理入学手续;若体检复查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3、招生过程中,对体检及复查的结果存在疑义的学生,可向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必要时由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小组组织校外权威医疗机构对争议事项进行终局复检。
  •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
    一、患有下列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1.严重先天性心脏病(除已治愈者外),严重的心肌病、严重风湿性心脏病、严重的冠心病、恶性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严重的哮喘病。

    3.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脑肿瘤。

    4.严重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尿毒症、严重风湿性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

    5.癫痫病、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肝炎病肝功能异常具有传染性(肝炎病原携带者肝功能正常除外)。

    7.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

    8.影响临床工作实践、实验研究等,在短时间不能治愈的其他疾病。

    二、有部分器官功能异常,我校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色弱、色盲)。

    2.单眼失明、斜视。

    3.屈光不正(近视或远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

    4.肢体残疾(轻微者不影响临床实践和实验研究的除外)。

    5.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

    6.嗅觉迟钝。

    7.口吃。

    8.影响临床工作实践、实验研究的其他器官功能异常者且短时间不能治愈者。

    三、研究生招生体验工作应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级以上医院进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 河北医科大学
    研究生录取体检标准实施办法

    医药卫生专业是特殊行业,关系到人类的健康,病人的快速抢救与康复,对从事本行业的人员的身体状况具有特殊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会教字[200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研究生录取体检标准实施办法。
    一、患有下列疾病,我校将不予录取。
    1.严重先天性心脏病(除已治愈者外),严重的心肌病、严重风湿性心脏病、严重的冠心病、恶性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严重的哮喘病。
    3.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脑肿瘤。
    4.严重的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尿毒症、严重风湿性疾病造成的肢体功能障碍。
    5.癫痫病、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肝炎病肝功能异常具有传染性(肝炎病原携带者肝功能正常除外)。
    7.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病。
    8.影响临床工作实践、实验研究、野外强体力活动等,在短时间不能治愈的其他疾病。
    二、有部分器管功能异常,我校将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色弱、色盲)。
    2.单眼失明、斜视。
    3.屈光不正(近视或远视),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400度)
    4.肢体残疾。
    5.两耳听力均大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
    6.嗅觉迟钝。
    7.口吃。
    8.影响临床工作实践、实验研究、野外强体力活动的其他器管功能异常者且短时间不能治愈者。
  • 没有什么特殊规定,一般没有问题的。
  • 严重性心肌病是指什么
  •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六)不破格复试考生。(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
  • 拟录取的考生需自行打印体检表格。登录考研官方网站后,下载并正反面打印体检表格。请注意,表格必须是附件中的体检表格,且需要正反面打印。选择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含二甲)医院进行体检。如果使用非统一制式表格,将不予接收。体检表下载完成后,请仔细阅读体检要求。建议选择距离较近且设备完善的医院进行...
  • 没有要求四级。根据查询河北医科大学官网,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为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所以河北医科大学考研没有要求四级。
  • 护理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 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
  • 没有限制,医科大学对视力没有要求
免费领取国际硕博项目价格表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学历/工作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相似问题
返回顶部
展开
价值4800元实战课免费试听
在职硕博学历提升 / 24小时客服微信SCZXCOM